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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守护青春,检察官在行动
时间:2017-05-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检察机关作为共和国的卫士,为守护“花朵”的健康成长付出了不懈的努力。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这些年来,我们所做的点点滴滴。

 近年来,我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坚持“打击与维权并重、预防与帮教交融”的工作主线,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并被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抓好全县青少年法治理念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我院积极主动与保沙等中小学签署共建协议,指定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青年干警担任法制辅导员,不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结合本院办理的现实案例进行法律知识宣讲。自2010年至今,我院为中小学上法制课70余次。

 

        

                  (青年干警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讲座)

 

     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起诉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以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依托,积极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2012年以来,共对9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迷途未成年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我院在审查起诉一起某高中学生小明和小东等人聚众斗殴案的过程中,多次与校方及家庭联系,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该二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与校方联动,对二人进行跟踪帮教,最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小明和小东在此后的学习中,奋发图强,表现优异,担任班级和学生会干部,在2015年高考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圆了大学梦,其中小东超过本科线60余分。

     未成年被害人也是我们守护的对象,坚持多途径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犯罪;以被害人救助制度为支撑,由承办人联合控申科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积极开展救助。我院在审查起诉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件中,得知被害人小江系一名未成年高中在读生,因本次案件导致脾脏被摘除,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经过审查,我院最终为其送去了2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向未成年被害人家属送去救助金)

 

  2016年,为进一步强化检察环节的青少年维权职能,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我院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就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单位出台了实施方案,通过探索建立公益监护人库等创新措施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抓好青少年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