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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童”行,校园安全宣传周】出售银行卡轻松赚钱,小心成为犯罪分子的“神助攻”(六)
时间:2021-11-04  作者:第一检察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干活不出力,

只要以本人名义去银行办理银行卡,

而后出售、出借或出租就能获得高额报酬,

遇到这样的好事,你会心动吗?

先别急着心动!

低风险高回报、钱来得还快

朋友圈、微信群里出现类似广告

你以为这是发财之路

实则你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神助攻

甚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被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跟着湾检君图解带你了解……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小强的遭遇警示我们,有些人看似轻易捡到了便宜,实则将自己推入了犯罪的深渊。

天上掉馅饼,地上必有坑。如今断卡行动正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展开,该行动对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上下游黑灰产业链亦是出重拳、下重手。在此,湾检君提醒各位务必要注重个人信息保护,不要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出借、出售、出租给他人使用,成为犯罪分子的犯罪工具,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而成为犯罪分子的神助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切勿贪图蝇头小利,要时刻保持警惕,增强法律意识,远离洗钱行为、远离信息网络犯罪。

(一)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拒绝以任何理由出租、出售

被用于网络犯罪的两卡会被立刻冻结或注销并无法解冻或挂失补办,卡主将在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及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开立新的账户。对于两卡关联犯罪的卡主,将无法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软件,生活便利会大幅受限。因此,对任何需要使用本人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均应谨慎,拒绝任何形式的交易两卡行为。

(二)谨慎分辨APP是否存在法律风险,不为违法APP开发提供技术支持

诈骗分子利用博彩、资产管理、投资平台等具有金融属性的APP,辅以高额回报诱导被害人投资转账。由于该类违法APP无法通过正规应用商城上架,参与私人封装、签名、分发违法APP的行为均涉嫌帮信罪。因此从事相关工作时应提高警惕,对涉投资理财、棋牌娱乐、真人直播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的APP需采用高于一般APP的标准加强审查,不参与违法APP的任何研发环节。

(三)理性对待兼职活动,不轻信低付出高回报的临时工作

在寻找兼职工作时,首先应避开非官方经营的涉两卡工作,包括不向他人出售、出租两卡,不参与帮助联系他人办卡、登记他人办卡情况信息及帮助资金结算等任何与两卡相关的兼职活动。避免参与刷单、刷评论、刷点击量等违反正常市场经营秩序、具有诈骗风险的兼职,对发布虚假市场信息、助长恶意竞争以及宣称能挣快钱的工作应提高警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形式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为3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二)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5万元以上的;(四)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五)2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