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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童”行】致全省留守儿童家长及被委托照护人的一封信
时间:2022-01-26  作者:第一检察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尊敬的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被委托照护人:

岁末年初,春节将至。一年来,许许多多家长怀着为孩子创造更好的经济条件以及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离开家乡,外出打拼,辛勤付出。在此,我们诚挚地道一声:“您辛苦了”。孩子是家庭之希望,国家之栋梁,民族之未来,留守儿童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是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目标。为此,向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被委托照护人提醒如下:

1.请不能返乡的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与留守未成年子女、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交流一次,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亲情关爱。接到被委托人、村()民委员会、学校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关于未成年人心理、行为异常的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干预措施。请返乡的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在外出务工前,将留守未成年子女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并将委托照护情况及时告知孩子所在学校、幼儿园和实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

2.请家长和被委托照护人切实履行委托照护职责,加强春节期间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孩子处于无人看护状态,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请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加强防范意识,特别是发生低温雨雪等极端天气时,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保暖御寒等工作,严防冻伤、摔伤、溺水等事故发生。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注意饮食卫生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提醒农村留守儿童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

3.请家长及被委托照护人积极支持配合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儿童主任对留守儿童的走访,在遇到困难或发生突发情况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老师报告,寻求必要支持和帮助。如果发现有监护缺失等需要救助保护的农村留守儿童请您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或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衷心祝愿您和家人新春快乐、闺家幸福!

 

 

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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