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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他们做红娘
时间:2014-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前几天,我到菜市场去买菜。正挑菜,突然有人叫我:大姐在买菜啊?我愣了一下,脑子飞快地转着。这人眼熟,她是谁呢?“你不记得我啦?我是成小云,我可忘不了你这红媒,我现在在县城陪我女儿读书,这不,我最近在菜市场搞了个摊位卖菜,李小富还在家里开拖拉机。”哦,原来是我所办理案件的当事人。记忆的磁带一下子倒回到了六年前。


    2006年初,一起重婚案件放到了我的案头。芜湖县的成小云置丈夫张华及已10岁的儿子于不顾,与初恋情人李小富生活在一起,且为李生育一女取名李成,已有5岁了。李小富明知成小云系有夫之妇,仍与成以夫妻相称。两人涉嫌重婚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理应以法律制裁。

    张华在公安机关控告李小富、成小云重婚。公安机关曾说服他自诉,但他以不懂法为由,要求公诉。我在听取张华对本案的处理意见时,张华却一直吞吞吐吐。他为何欲言又止?后来他说出了真心话:“成小云与李小富两人是初恋,而我与成小云却没有感情。我本是不想告他俩的。只是与成小云之间因为儿子的抚养费一直未谈好,如果他俩愿意拿出两万元作为我儿子的抚育费,我就撤回控告。”
在见到成小云时,她一讲到自己十年前与张华结婚时的情景就泣不成声。她在18岁就和李小富谈起了恋爱。可是由于成小云的家里需要一笔钱给其兄成亲,而李小富家出不起这笔钱。成小云在父亲逼迫下,不得已答应嫁给了家境稍好的张华。因怕李小富知道后难过,她一直瞒着李小富。当时为领证她还虚报了年龄。

    富有戏剧性的是,李小富与张华住在同一个村,在成小云与张华结婚的当天,李小富也跟着人家后面看热闹,一看新娘是成小云,半天没缓过神来,回家后他跟其母亲说了曾和成小云谈恋爱的事,拿了几件换洗衣服出门打工去了。这一去就是六年。
六年后李小富回到家。说来也巧,就在李小富回家当天,成小云到河边洗衣时看到了李小富,当时成小云就哭了……六年前的恋情在成小云的哭诉中结出了重婚的果实。

    第二天一大早,不懂法的李小富将成小云带出去打工了。随后两人生育一女,并将女儿取名为两人的姓氏。由于遭到双方家人的反对,两人一直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爱子心切的成小云也会时不时地看看儿子并给儿子买点好吃的。多年来,成小云与李小富的所作所为,让张华又恨又怜,可是一想到自己与成小云之间已无真爱可言,也想放成小云一条生路。
多年来,张华因考虑到毕竟成小云是孩子的母亲,因此并未控告成小云与李小富,只是因为成小云一直不愿一次性支付儿子两万元抚育费,气急了的张华才向公安机关控告了他们。

    在了解整个案件的背景后,我将双方叫到一起,就张华儿子的抚养费一事进行了调解,并就如何对婚姻、家庭、子女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等方面进行了宣传,指出了成小云与李小富重婚给张华及其家人所带来的伤害。后双方握手言和,成小云一次性支付给儿子抚育费一万八千元后,张华与成小云在芜湖县民政局解除了婚姻。后张华向县检察院和公安局撤回了控告。
没几天,成小云与李小富领取了结婚证,当天将红彤彤的结婚证送到我的办公室让我分享他们的喜悦。还盛情地邀请我去参加婚礼,说我是他们的媒人。我玉成了什么呢?他俩今生在一起,是谁也分不开的,哪里还要什么媒人哟。可仔细想想,我也真是做了一回红娘。
这真是:温情松开捆绑冤家,真心促成金玉良缘。

    (伍和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