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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安徽省第三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和“芜湖市第三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时间:2018-1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经过单位申报、方案评审、创建实施、复核初评、现场验收和结果公示等环节,芜湖县人民检察院被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水务局确定为安徽省第三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芜湖市第三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近年来,芜湖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将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建设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态文明县城的有力抓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节能管理和加大宣传教育等工作举措,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在创建过程中,该院坚持从日常工作和生活抓起,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升油、一支笔做起,切实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节能减排意识,提升机关节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