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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市区两级检察院齐发力 联合救助暖民心
时间:2021-08-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烈日炎炎,虽骄阳似火,但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热情却丝毫未减,2021年7月15日,芜湖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马莹莹和湾沚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锡虎等一行,冒着酷暑驱车前往司法救助申请人章某某家中为其发放共计83000元司法救助金,其中市检察院救助63000元,湾沚区检察院救助20000元。

  当章某某妻子接过司法救助金时,眼中饱含泪水哽咽地说:“万万没想到检察机关这么关心我们,忙前忙后帮我们申请司法救助金,天气炎热,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合送来司法救助金,真让我们一家十分感动”。

   该案被移送起诉后,湾沚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发现被害人章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该院第三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审查后第一时间立案。多次走访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实地走进申请人住处,并邀请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在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被害人章某某胸椎、腰椎骨折,脊髓断裂,现瘫痪在床,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需老伴照料,并且需要长期吊水康复治疗,后经鉴定伤残等级一级,而加害人章某某、王某某均年岁已高,无收入来源,也无赔偿能力。一场突如其来的灾祸,让家中的顶梁柱彻底瘫痪,使这个本就不宽裕的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陷入困境。

  考虑到该案被害人章某某家庭极为困难,且因治疗背负了十万余元外债,其伤残等级为一级,救助金额比较大,根据司法救助规定,该院将案情上报至芜湖市检察院申请联合救助。接到联合救助申请后,市检察院检察长赵昊平亲自接待了章某某儿子,用拉家常的方式详细询问了章某某父亲的治疗情况和家庭情况,并叮嘱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及时做好联合司法救助工作,帮助协调社会救助帮扶,依法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灾祸无情,让章某某一家“透心凉”,生活几近陷入崩溃状态,而市区两级检察院送来的这笔“暖心钱”,却让章某某一家感受到了司法温度,这也是芜湖市区两级检察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折射出检察干警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坚守司法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