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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湾沚区人民检察院董红丰同志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称号!
时间:2021-08-06  作者:第一检察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激励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团队和办案检察官爱岗敬业、争先创优,进一步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对2020年度办案成绩突出的办案团队和办案检察官予以通报表扬。其中,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董红丰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

 

表扬通报

荣誉的背后,是辛勤付出的汗水,

是持之以恒的坚持,

是“今日事,今日毕”的兢兢业业,

是十年磨一剑的创新试点,

恪守“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

 

个人事迹

董红丰,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驻所检察室主任,专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从检41年,多次受到省、市、县表彰。20085月,董红丰同志被评为全省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1412月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获评第四届“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20155月,又被高检院评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2013年,他办理的纠正县法院对罪犯凌某某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系全省检察机关首例监督纠正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不当案件,被省检察院监所处向全省推广宣传。20168月,他被安徽省检察院表彰为2011-201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他办理的薛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他办理的程某某收监监督执行案,20196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届“精品案件”。2020年他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倪某某请假监督案,被省院评为服务民企十大典型监督案件。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点多面广线长,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董红丰作为一名刑事执行检察官,努力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追求“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切实做好各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董红丰同志始终绷紧纪律之弦,树牢规矩意识,做到对党忠诚老实。

 

接下来,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树工匠精神,创品质检察”的工作理念,要求全体干警提升本领、自我锤炼,做业务成熟的能手;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做忠于法律的卫士;奋楫笃行、臻于至善,做奋发有为的骨干;格尽职守、为民守责,做清正廉洁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