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度执行“三个规定”通报
时间:2021-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防止违法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按照《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填报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上半年度,我院检察人员均能按月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合计309人次,其中填报“有情况”(“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共计40件次。 

  我院检察人员郑重承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规范司法行为,公平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