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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湾沚区第一届园林单位(小区)称号
时间:2022-01-29  作者: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芜湖市湾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芜湖市湾沚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芜湖市湾沚区“第一届园林单位(小区)”评比结果的通报》,对园林绿化工作表现优异,实效突出、群众认可的12家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其中,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脱颖而出,荣获湾沚区第一届园林单位(小区)称号。

 

 

 

  近年来,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园林绿化工作提升到建设生态文明和创建美好检察工作环境的高度,以创建园林式单位为契机,严格落实省、市、区有关园林绿化工作的要求。院党组每年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抽出部分资金用于花木的养护工作,解决各项绿化工作经费保障的后顾之忧,明确由专门的绿化技术人员负责花木的养护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绿化任务。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园林绿化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院党组非常重视园林绿化工作,把园林绿化工作提升到建设生态文明和创建美好检察工作环境的高度,立足早规划、早动手、早落实、早管理,亲自抓美化、绿化工作,并多次召开院党组会议,研究美化、绿化经费和规划设计问题,选派专人负责花木的选购、种植工作。成立了创建园林式单位领导小组,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我院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健全制度,保障园林绿化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院区绿化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出台了《园林绿化规划方案》、《园林绿化日常管护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作为园林绿化工作的的长期有效依据。严禁随意更改绿化规划和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努力做到“日清理,月除草,季修剪”,并结合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措施狠抓落实。

 

  三、规划科学,提高园林绿化工作的水平

  为了使美化、绿化工程与主楼整体相协调,聘请专业公司研究设计院区的美化、绿化格调布局。根据美感的要求,对大楼的四周及园区内的各种观赏花木进行造型设计和规划论证,整个院区除道路以外所有草坪均由植皮覆盖,四季常青,绿意盎然,充满了绿色的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