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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识别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有毒别碰!
时间:2022-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一种新型电子烟出现在市场上,其宣称“天然植物提取”“安全上头”,吸引了不少追赶时尚潮流的年轻人购买和吸食,甚至一些未成年人也深陷其中。殊不知,这种“上头”电子烟内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本质上是一种新型毒品,对吸食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先来看两个真实的案例。 

      一、刘某从2021年上半年开始购买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用于自吸和对外贩卖。2021年7月,刘某通过未成年人梅某的介绍,收取翟某200元后,将含有合成大麻素的2毫升电子烟油贩卖给翟某用于自吸。 

      二、2021年7月8日,未成年人杨某支付李某150元后,购买了1.6毫升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在宾馆容留未成年人袁某吸食。 

      刘某交代,他贩卖的“上头”电子烟外观上和普通电子烟基本一致,装在透明的小瓶子里,质地很黏稠,可以通过添加食用颜料变成各种颜色、各种口味,很多未成年人参与购买。 

      那么什么是“上头”呢?杨某交代,“吸完以后我就觉得不对劲,头晕乎乎的,胃部有痉挛的感觉,还有点想吐”。“抽了几口后就头昏脑胀,眼睛模糊,四肢无力,后来又觉得很轻松,几天不抽又烦躁。” 

 

 

      据专家介绍,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精神活性一般强于普通大麻素的4至5倍,有些甚至强于几十倍至上百倍,成瘾性更强,并且能产生更为强烈的兴奋、致幻等效果,吸食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滥用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产生不依赖于大麻种植,成本更低,获取更便捷,对人体的危害也更大。

      2021年7月1日,我国正式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进行管控,规定将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为毒品。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属于贩卖毒品,明知他人贩卖而为其居间介绍的,不论是否获利,均是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容留他人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多人、多次或者容留未成年人吸食的,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上述两个案例中的当事人也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2021年11月,成年人刘某和李某分别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3000元和拘役四个月、罚金2000元。未成年人梅某和杨某分别被检察机关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 

      新型毒品不是时尚潮流,也不是消遣玩乐的方式,广大青少年要提高新型毒品的辨识力,警惕“合法上头”的骗局,不吸食、不买卖,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志趣,坚决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