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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院一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
时间:2022-07-19  作者:第二检察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同步开展“千案展示、百案评析、十案示范”活动。

  2022年6月28日,我院诉王某龙等人非法破坏堤防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并在正义网平台展示。

 

 

  

  【关键词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岸线保护 行洪安全 调解结案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底,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湾沚区院)依托“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与湾沚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开展河湖生态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青弋江湾沚区六郎镇十三连圩王祠段堤防被非法开挖约72m×16m的近似长方形,一艘“三无”钢质船舶正在堤防开挖处维修采砂设备。经查,系当地居民王某龙长期开展“三无”船舶非法维修、改装、拆解等业务,为了便于船舶冲滩上岸,伙同张某福使用挖掘机对青弋江湾沚区六郎镇十三连圩王祠段堤防擅自进行开挖整平,侵占并损坏了青弋江芜湖段的部分水工程堤防、护岸设施,对案涉河道生态环境和堤坝行洪安全带来严重风险隐患。经专家评估,王某龙等人非法挖掘滩地损害了该江段的水工程堤防及护岸设施,影响行洪安全,造成圩埂堤脚损坏及草地植被破坏。该区域的生态环境损害状况与王某龙等人非法开挖青弋江江边滩地直接相关,结合实际工程概况,恢复总面积约为1507㎡,生态补偿及修复等费用共需11万元。2021年7月1日,湾沚区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王某龙、张某福提起公诉并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8月,经湾沚区法院审前调解,王某龙、张某福在认罪认罚的同时,还主动承担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补偿费用和恢复治理工程等费用共计11万元,并在省级媒体赔礼道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实现。在区河长办和区水务局的大力配合支持下,湾沚区检察院强化案件办理跟踪问效,开展了“三无”船舶整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向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属地政府等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船舶监管职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办案效果】 

  在“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下,检察机关对发现的非法破坏堤防行为,会同水务部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协同处置,促使受损社会公共利益得以及时有效修复。同时在办案中,检察机关举一反三,积极开展“三无”船舶整治专项行动,通过督促主管部门和相关属地政府依法履职,形成岸线保护合力,增强内河水域“三无”船舶监管治理的力度和效果。这是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推动长江支流岸线系统治理的具体体现,也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