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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润爱民】春风送暖撑起救助困难妇女爱心伞
时间:2023-03-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开展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省检察院妇联联合开展深化开展救助困难妇女皖风送暖”活动湾沚区检察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联合区妇联,积极摸排困难妇女儿童线索,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因案致困的妇女救助帮扶

今年三月,湾沚区检察院救助困难妇女7件8人,发5.4万元司法救助金,为困难妇女送去节日问候和实实在在的帮助


及时发现线索 依法主动救助

坚持全院“一盘棋”,办案检察官及时发现、移送涉困难妇女救助线索,最大程度拓展案件来源。控申部门收到线索后,主动了解涉案妇女经济状况,实时跟进、掌握案件赔偿、刑事和解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实现救助线索发现、移送、办理的无缝对接。如在办理一故意伤害致死案时,办案检察官发现被害人尚有家庭有因案致贫的可能:案发前被害人务工收入为全家主要生活来源,案发后加害人没有能力赔偿经济损失被害人一家面临失去亲人和经济支柱倒塌的双重打击。刑检部门及时移送救助线索,控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后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快速向被害人家属发司法救助金1万元,缓解了申请人的急迫困境。

逐案分析,主动摸排救助。变“坐诊”为“出诊”,通过排查发现,有3名女性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支持起诉后仍有部分工资无法执行到位。控申部门主动走访,了解到这3人目前家庭经济负担重,家庭生活困难,遂向其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并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快速向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并提请市检察院联合救助,缓解困境

接访当事人

走访

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救助合力


加强与区妇联、民政等部门及社会组织沟通联系,主动对接、了解涉困难妇女的救助线索。湾沚区检察院依托与区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建立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持续落实救助线索双向移送及救助对象的信息共享工作。树立多元救助帮扶意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爱心力量参与因案致困妇女的救助工作,针对困难妇女儿童的具体情况,联合有关单位,借助专业力量,因人施策进行多元帮扶。如在办理一起救助案件时,帮助联系市场监局等部门申请人变更个体经营户的名称和许可证,使亡故的被害人家属能恢复经营小卖部建立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心,尽早走出阴影。

加强政策宣传畅通救助渠道

加大对司法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更多因案致困妇女群体了解司法救助政策,引导当事人认识司法救助是司法机关帮助解决群众疾苦惠民利民之举,解除其后顾之忧。同时主动上门核实了解困难情况,设计司法救助申请书样本,方便文化程度不高的困难申请人参照书写,干警多费心帮助群众少忧心,让检察服务更贴心。

下一步,湾沚区检察院继续以民心为本,依法能动履职,落实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困难妇女群体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切实增强救助困难妇女的实际效果

重点救助帮扶的困难妇女类型

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困难妇女,案件办理地检察机关均应当及时按程序提供救助。对下列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检察机关应当作为重点对象,协同妇联组织加大救助帮扶力度:

1、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

2、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

3、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

4、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

5、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

6、因就业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等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

7、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生活确有困难,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