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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湾沚区检察院团支部荣获两项荣誉
时间:2023-05-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荣获2022年度“湾沚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团员胡学森被评为2022年度“湾沚区优秀共青团员”。

一、荣获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

近年来,湾沚区检察院团支部在院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力带领下,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结合新时期机关共青团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团支部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蓬勃向上、勇于开拓、团结善战的青年队伍。

1.主题教育、业务竞赛,我们锤炼本领

以“五心党建、品质湾检”为引领,积极发挥党建带团建的作用,带领团员干警前往板子矶“渡江第一船”、市廉政教育基地等地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化抓好抓实“青年大学习”,实现团员干警全覆盖。青年干警积极参与各类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充分彰显检察风采。

2.普法宣传、预防犯罪,我们守护“蓓蕾”

青年干警广泛参与到普法宣传活动中,以强制报告制度、预防性侵害和防校园欺凌工作为重点,利用开学季、“六一”儿童节等特殊时间,通过送法进校园走出去和“检察开放日”请进来的方式,对教师、学生和家长开展普法宣讲。2022年共开展开展普法宣讲131场,其中进校园开展普法宣讲45场,覆盖中小学23所,受教学生共2万余人次。

3.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我们挺膺担当

牢记习总书记对青年“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的寄语,广大青年干警主动融入全区的志愿服务工作中,做好疫情防控支援,参与植树造林,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助力文明城市创建。2022年,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参与疫情防控26人475次,时长共计1900小时,其中一名团员荣获湾沚区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一名团员荣获湾沚区检察院“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二、荣获全区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胡学森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以勇于担当的态度,恪尽职守的作风,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勤学不怠,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增长知识才干,勇于开拓创新,协同检察官办理了芜湖市湾沚区首例“自洗钱”案件。不畏得失、勇于担当,积极参加疫情防控、植树造林、铲雪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荣获湾沚区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将始终坚定不移跟党走,秉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初心,以“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为新起点,用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引领青年干警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用行动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