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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湾沚检察:公益诉讼这五年……
时间:2022-07-19  作者:第二检察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安徽省被确立为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今年,更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全面实施的第五年。

五年来,湾沚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五年来,湾沚检察公益诉讼部门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切实推进公益诉讼落地落实。

时光荏苒,下面就请跟着湾检君的步伐,一同走进湾沚检察与公益诉讼共同成长的那些事儿——

 

·推动执法,加大法定领域办案力度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督促与协同并重”、“双赢多赢共赢”等法办案理念,严守职责权限,既主动作为又不越俎代庖,加强公益诉讼职能对相关行政部门职责的监督,与行政机关共同构筑公益保护格局,实现了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全覆盖。

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330,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87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1件,国有财产保护14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4件,英烈权益保护5件,未成年保护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1依法提起公益诉讼20

·司法为民,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

五年来,坚决贯彻执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稳妥探索办理新领域案件,坚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担当作为,共办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文物保护、国防光缆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0件。针对电力安全隐患、营业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小区“飞线充电”隐患、小区窨井盖安全、道路超限超载、学校周边违规售烟等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未成年人健康问题依法向相关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协同发力,建立健全相关协作机制

五年来,为进一步强化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建立了行政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基本实现与环保、住建、消防、水利、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日常沟通机制;与水务、农业部门初步实现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

为进一步落实“府检联动”机制,我院先后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河湖生态综合治理,推进“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和耕地保护力度。此外,积极推进全市唯一一个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建设平台,建立“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协作意见,不断落实和完善补植复绿机制,强化生态检察职能,采取“公益诉讼+补植复绿”的专业化方式,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制发《芜湖市湾沚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水平。

同时,为共同维护共管河道流域生态安全,我院与南陵县院共同建立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科技强检,强化公益诉讼技术保障

配备公益诉讼快速检测箱、无人机、测量仪等设备,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采样和检测,提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高效性和精准性;与安徽师范大学、安庆梅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机构在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资源破坏等方面开展合作,为办案提供强大支持。

同时,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线公益诉讼“随手拍”线索举报平台,并招募“益心为公”志愿服务者,借助外脑资源开展线索分析把关。群众可在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后一键上传至平台进行举报,对举报符合奖励标准的人员给予奖励,进一步扩大群众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鼓励社会组织、公众关心支持公益诉讼,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公益诉讼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五年来的成绩取之不易。下一步,湾沚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深耕4+5”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积极稳妥推动新领域案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好法律的监督者,做实正义的守护人,湾检人将与湾沚建设同频共振,同向前行,以实际行动,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谱写公益诉讼下一个五年的壮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