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18年4月3日受理本案,经过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于2018年6月7日向芜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目前在法院审理阶段。
该案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较大,本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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