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6-09-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79.3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7.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1.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0

        公务用车购置

39.5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院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7.8万元, 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2万元,下降6.3%,下降的原因是公务接待标准调整及人员减少。2015年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国内接待共131批次,98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芜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芜湖县机关事业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74号)、芜湖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财行〔2015182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5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增加39万元,增长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更新购置。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3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执法办案、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5年,芜湖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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