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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检察故事:在为民办实事中体现检察温情
时间:2021-07-27  作者:第二检察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导入】向法院起诉,一般也是穷尽其他途径之后的无奈举措,涉及财产方面的诉讼,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也并不意味着债权也就同时实现了,还可能存在着当事人怠于履行法院判决,抑或是法院执行不力等情形,生效判决确定债权执行不到位也并不鲜见,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债权人要么陷入了无尽的等待中,要么往返奔波于家和法院间,“执行难”的情况让很多群众“一声叹息”。 

  这次为您讲述的检察故事就是发生在民事生效判决确认债权的后续执行阶段,检察官依法对民事执行实施法律监督,督促执行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帮助申请人实现了债权。 

  【基本案情】2019年11月的一天,湾沚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周亚群还是像往常一样,前往湾沚区检察院在区法院设立的民事行政执行检察室值班。还未踏入检察室,诉讼服务大厅外面一位坐着轮椅、行动不便的群众引起了周亚群的关注。他的眉头紧促、满面愁容,似乎在为什么事情发愁,出于检察官职业的敏锐,周亚群走向该群众了解情况。 

  经过交谈周亚群得知了事情的原委。这位群众叫老张,腿部残疾,丧失工作能力,自己省吃俭用将积攒的全部积蓄35000元都借给了马某,但马某并没有信守承诺在规定时间还款。无奈之下,老张只能向湾沚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支持了老张的诉请。但是判决生效后,马某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款。老张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马某的银行账户,将马某被冻结的一万余元划给了老张,并主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马某依旧未履行和解协议,拖欠18000余元迟迟未能执行到位。老张正在为法院判决确定的债权迟迟不能执行到位而忧心忡忡。 

  在知晓情况之后,周亚群考虑到老张的现实处境,这笔执行款对于陷入生活困境的老张来说,弥足重要。“这可是他的生计呀!”周亚群便在心里默默下定决心,一定要尽最大努力帮助老张将剩下的执行款执行到位。当即,她便帮助老张办理了向本院申请执行监督的手续。在调阅了执行卷宗、向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周亚群考虑到其行动不便,为了免去其奔波之苦,多次主动与其电话联络,告知案件办理进展。在依法向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后,周亚群又多次与执行法官沟通,持续跟进该案的执行情况。截止今年3月,在与执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老张的大部分执行款项都已执行到位。周亚群这下也不“淡定”了,眼角和眉梢满带笑意,是发自内心的高兴,沉浸在了喜悦当中。 

  本以为这个案件完美“落幕”了,周亚群也调整好心情,积极投入到其他案件的办理中,却没想到还出现了一个“片尾曲”。3月25日,周亚群正在办公桌前伏案阅卷,突然接到门卫保安室的电话,原来是老张过来说有事儿找她。周亚群连忙赶到单位门前,看到老张拄着拐杖,脸上洋溢着笑容,颤巍巍的手里攥着红色绸子样的物件。见到检察官过来了,老张赶紧拄着拐杖迎上前去,将手中的物件徐徐打开,递到周亚群的手中,原来是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老张满脸热忱地一再表示:“检察官把我们老百姓当作家人,主动作为,我很受感动”,周亚群笑着说到“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只是做了我份内的事”。鲜红的锦旗是群众对于检察机关工作的认可,也将成为鞭策继续前行的力量,它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熠熠生辉。 

  【工作情况】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日趋活跃,诉讼案件数量攀升,一些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这些执行不了的法律文书被群众称为“法律白条”,将严重损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也就为“执行难”的问题,开了一剂“良方”,当事人可以就民事执行问题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此后,检察院的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也在全国范围正式开展。我院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在周亚群及其他检察官的共同努力下也由探索阶段逐渐向规范化、纵深化发展。一方面,获得了法院的理解,检法双方签署了协作意见,还专门在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开设了民事行政执行检察室,方便群众申请监督。另一方面,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依法公正处理案件,以听证形式公开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办理过程,对因案致贫等执行监督申请人,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解决群众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彰显人文关怀和检察温度。 

  【办案心得】老张的执行监督案件,是湾沚区检察院民事监督案件的一个小小缩影。讲述这个检察故事,一方面是对检察机关的民事执行监督职能进行宣传,让群众们知晓权利的救济途径,另一方面也是对于检察工作的回顾和展望,砥砺初心、牢记使命。 

  周亚群说:很多时候案件数额并不大,是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看似稀松平常的“小事”,但却关乎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检察院也许是他们维护权益的“最后一丝曙光”。要牢记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初心。 

  是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要坚守公正立场,是非曲直度量出于公心,做到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又以情为纽,以爱为带,真正的深入群众,用耐心、细心来聆听好群众的期盼与呼声,用对当事人的热情和关怀来增添检察温度。唯有如此,才能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守护司法的公平正义,办人民满意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