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因“网恋”落入传销陷阱
近日,芜湖县破获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捣毁传销窝点五处,遣返被害人员至少60余人。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孟某某等10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监督公安机关对上述10人涉嫌非法拘禁活动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其实这些嫌疑人原先大多都是被骗进传销组织的受害者。首先还是要从他们那次说谈就谈的“网恋”开始。
【传销套路三部曲】
套路一:“美女”诱惑,拉你入行。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原先大多是本本分分的打工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寻找女性网聊,期待一场浪漫的网络恋情。传销组织会抓住你的这个爱好和需求,让组织内的成员以“美女”身份对你“撩拨”,进而跟你发展成所谓的网上恋人关系。熟不知跟你聊天的“美女”其实都是男性,仅在语音、视频联系时,才由组织里的女性成员出面。待时机成熟后,约你到传销地点所在的城市见面,然后找各种借口把你带入她的“家”——传销窝点。
套路二:强迫听课,帮你洗脑。被骗到传销窝点以后,会面临什么样的待遇?首先呢,会有人搜你身,没收你随身携带的所有物品。不过你放心,他们不是打劫,只是让你这只还没被“驯服”的“小羔羊”,先断了与外界的联系;然后呢,会扒掉你的所有衣服,来个全身检查。 他们一般先跟你聊聊天掌握你的底细,综合判断能从你身上捞多少油水;再让你听听课,给你洗洗脑,迫使你买购买所谓的“产品”(这个“产品”根本是莫须有的)成为他们的“会员”。这些进入窝点的被害人购买产品,少则花几千元,多则要花十几万元,全看能炸出多少。在这过程中如果你是个倔脾气,那你就少不了一些皮肉之苦了,让你坐坐“矮板凳”、罚站不让睡、甚至是拳脚相加都是常有的事。大多数人也都磨不了几天就变“乖”了。
套路三:描绘蓝图,拉你坑人。一部分人成为“会员”之后,传销的组织者会继续对他们洗脑,为他们描绘宏伟壮观的事业蓝图,满足他们成为成功人士的梦想,让他们确信只要按照他们的思路,金钱、美女、香车、豪宅,未来都会有……于是他们的心理渐渐发生了变化:想着如何能弥补损失继而发财。而发展“下线”成了他们最理想的选择。于是这部分人就此沦陷。他们也伪装成“女性”在网络上“撩汉子”进入传销窝点。买了产品之后就会来个“大变身”,便从一般成员(在传销组织内统称为“帅哥”或“美女”)晋升为“老板”。发展下线发展的好的,积极参与传销窝点管理的,会被提拔为“领导”或者“管家”。小编在这里科普一下,所谓“管家”顾名思义当然是一个家的管理者,每一个传销窝点都被称做“家”。当然他们不仅负责“迎接、招待新人”还负责看管“旧人”。在“家”里所有人都得服从管教,想要离开这个“家”,除非他们不想要你,否则就别想了。成为“领导”或者“管家”,手里自然是有点小职权的,甚至还有工资拿,当然这些工资怎么发,发多少都是跟你这个家里的绩效挂钩的,家里发展的人越多,购买产品的越多,你的工资也就越高,管家挣不到钱,可是要赔本的,因为家里的一切生活开支大部分都由管家垫付,上级只会发很少一部分的生活费下来,不够的都自己贴,所以那些“领导”或“管家”们只能“撸起袖子加油干了!”
很多人都是在经历了以上三部曲之后,从一名不慎落入传销陷阱的被害人一步一步转变成一名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继续引诱更多的人参与传销。真可谓,一步进魔窟,两步练套路,三步成为传销户。令人可悲的是,在办案过程中还发现,有些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曾多次电话要求犯罪嫌疑人回家,但即使被告知亲人生命垂危的情况下,部分犯罪嫌疑人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在被查获关进看守所之后,这些人还依然在做着自己的发财梦,不思悔改。中毒之深,可见一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孟某某等人大多因与“网恋”女友约会被骗入传销组织,但随后他们积极参与其中,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扩大等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成为传销活动的实际领导者和组织者。因此,芜湖县检察院才依法对贾某某、孟某某等10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办案检察官提醒】:
非法传销活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和群众性,社会危害性极大,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部分非法传销参与者也成为了非法传销活动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不仅因违法犯罪锒铛入狱,而且财产还被骗殆尽。办案检察官提醒:要理性对待网络交友,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让虚拟的情感蒙骗了自己的心智,谨防上当受骗、落入传销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