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芜湖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会,院领导班子、各部室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上,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最高检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在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班子成员围绕“强化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主题,联系赵正永、张坚、茆斌、沈诗林、殷坤洋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从思想政治、工作作风、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
听取发言后,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徐垒从“遵守什么纪律”、“为什么遵守纪律”、“怎样遵守纪律”三个方面强调了“强化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他指出,作为执法监督机关,强化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是每一名检察干警的立身之本,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其目的就是要提升检察干警自身的政治站位,严守纪律底线,敢作为,勇担当,廉洁从政。他要求全体干警一要认真学习党的纪律,增强纪律观念;二要以党纪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三要做到身体力行,规范言行举止;四要洁身自好,敢于善于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