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五四特辑】湾沚检察|不负检察蓝,凝聚年轻力量
时间:2024-05-02  作者:第二检察部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4年5月4日,是五四爱国运动105周年。湾沚区人民检察院的青年干警们,用他们对检察事业的热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谱写了一首“青春不负检察蓝”的华章。

邱伟。该同志长期坚守在办案第一线,从检十余载,先后从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他立足岗位职能,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他先后被省院、市院抽调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抗诉案件,被最高检抽调参与公益诉讼工作。

从检期间,他还多次参加业务练兵及竞赛,先后荣获芜湖市公诉人辩论赛“最佳辩手”、芜湖市“优秀公诉人”、芜湖市政法系统“能力提升年·奋进2023”专项行动第一季度“平安之星”先进个人、安徽省公诉人辩论赛“优秀辩手”、安徽省“优秀公诉人”,连续两届获省公诉人竞赛“优秀辩手”及省首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并被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嘉奖二次、个人三等功二次。

晋瑞。他是坚守检察职责的“多面手”,是诠释从检初心的“实干者”。他从检以来,积极参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的办理,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破解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缺位问题,他还协助推动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存量”问题妥善处理,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跨区域协作调查取证等方式查明事实,保护当事人权益。该同志参与办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长江船舶治理公益诉讼案件分别获评省级和最高检典型案例。

刘伟琼。该同志自2021年从检以来,积极参与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90件,其中协助检察官办理的吴某宏、尹某霞与某房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跟进监督案于2023年3月成功入选了最高检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在工作中,刘伟琼同志还结合办案,深入研究民事检察实务,撰写多篇研究文章和宣传信息,所撰写的《芜湖湾沚区检察院依托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助推民事检察监督提质增效》被《安徽检察情况反映》刊载;撰写的《年关已至,让他们安“薪”回家》一文被新安晚报刊载;撰写的《检察建议解绑一桩“重婚”案》被安徽法制报刊载,并获选芜湖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文字类三等奖。并于2023年入选首批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

张凌。该同志从检以来,始终立足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推动筑牢安全生产之基,推进“河湖四乱”治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同志还深入基层,积极参加湾沚区委组织部组织的“三个一线”实践锻炼,前往某镇担任信访专员。在担任信访专员六个月期间,该同志用心用情,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先后参与化解信访30余件,调解纠纷10余起,涉及社保办理、征地拆迁、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医药费、赡养费、抚养费等。同时,在办理叶某某虾塘纠纷信访件中,历经5个月,40余次的上门拜访,百余通的电话沟通,10余份的现场笔录,上百页的证据材料,最终将该复杂的信访事项圆满解决。用办理检察案件的思维和方式处理信访纠纷,充分体现了检察人的工作态度和责任担当。

陈亭亭。该同志自2022年从检以来,坚定理想信念,认真钻研业务,踏实锤炼本领,以“钉钉子精神”,积极配合、全力协助检察官做深做实、做精做优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投入实务之余,积极撰写理论研究文章和检察宣传信息,并多次被市院、省院刊载。在芜湖市委政法委主办的全市政法系统“铸平安 护发展—奋力谱写政法现代化芜湖新篇章”主题演讲比赛中荣获三等奖。在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国主场活动中被评为优秀个人,展现了湾沚检察干警的担当与风采。

作为检察一员,愿我们共同传承五四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站在新的历史交汇点上,面对高质效的时代愿景,让青春激扬,让检徽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