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芜湖市湾沚区窨井盖安全隐患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四)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下午2时40分
二、听证地点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技侦楼(后楼)三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