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芜湖市湾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未及时履行乡镇卫生院母婴室建设监管职责案、芜湖市湾沚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未及时履行辖区公共图书馆无障碍建设管理职责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四)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
二、听证地点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前楼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