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老伴辛苦种田将儿子和女儿拉扯大,现在孩子大了都往外跑不经常见到,儿子不仅不愿意养我们连电话都不接,可等我和老伴去了以后他还要和我女儿一起分我们的遗产,这样对经常照顾我们的女儿来说真是不公平啊!
答:不尽孝者少分或不分遗产。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此外,最高法在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问:这样我就放心了,检察官,像我儿子这样不尽孝的情况,有办法可以解决吗?
答:子女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像您儿子这种情况,您可以来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我们来帮助您向法院起诉追索赡养费。
前两期小编已经给大家介绍了《民法典》总则和物权编中贴近“三农”的规定,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民法典》中还有哪些与农村息息相关的条款吧。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二章 结婚 /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五章 收养/
第六编 继承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二章 法定继承 /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的通知】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