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1起审查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5月17日下午15:30
二、听证地点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一楼检察听证室
三、听证内容
1.芜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位行贿案
四、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