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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2月26日在芜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主要工作

  2012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有了新的成效。

  一、依法履行职能,促进和谐稳定

  突出打击重点。扎实做好批捕、起诉工作,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6人,提起公诉37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4.6%和43.1%。突出打击重点,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重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嫌疑人9人,提起公诉16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嫌疑人52人,提起公诉102人;批准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嫌疑人34人,提起公诉61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20人,提起公诉62人;批准逮捕合同诈骗、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13人。

  坚持宽严相济。宽严有度、区别对待,做到能不捕的尽量不捕、能不诉的尽量不诉,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依法不批捕16人,不起诉5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等,继续做好捕前调和、诉前走访、诉前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力求取得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信息网络服务管理。继续推动检察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的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与水平。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在开展“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工作中,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效化解两起群众信访隐患,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坚持惩防并举,深化反腐倡廉

  积极查办大案要案。按照县委和上级院工作部署,继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0件26人,均为大案或要案。抓获网上逃犯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查处的案件分别涉及银行系统、城建系统、农业系统以及农村基层组织等,大多为窝案串案,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非常显著。

  着力提高办案质量。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等关系,准确把握改革探索与违法犯罪、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的法律政策界限。规范强制措施的适用,依法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执法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严格规范办案区设置和管理,规范讯问、询问工作。

  继续深化预防工作。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大力支持下,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全年共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剖析35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66件,开展专项预防调查39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0余次。围绕在建重点工程,开展“廉政约谈”20余次,对项目进行跟踪预防60余次。此外,还深入机关、乡镇等开展预防警示教育12次,提供预防咨询5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

  三、强化监督制约,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在立案监督中,既注意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也注重监督纠正侵犯人权、滥用职权等问题。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加逮捕2人;对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追加起诉2人。积极开展“另案处理”等专项检查监督活动。

  加强审判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继续深化量刑建议试点工作,将量刑建议与庭审中的释法说理相结合,着力提升量刑建议质量,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1%。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请上级院抗诉2件。坚持提请抗诉与息诉维稳相结合,认真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办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5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抓住监管场所收押、出所、交付执行三个环节,实行全程动态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加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依法纠正不当减刑、假释2人。认真开展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工作,纠正脱管、漏管56人,办理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案件5件6人。

  积极做好控申检察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认真做好带案下访、回访等工作,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继续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纪录。扎实做好举报线索的统一管理工作。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件,救助刑事被害人16人。

  四、突出文化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突出思想文化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文化建设的精神实质,坚持以先进的检察文化建设提升“软实力”、汇聚“正能量”。相继开展了“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教育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等,不断增强干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加强素能文化建设。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全面优化班子结构。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活动,着力提升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与水平,涌现出一批优秀岗位能手。一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业务标兵”荣誉称号,三名干警被评为我市十佳(优秀)检察官。

  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强化领导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正面宣传、典型引路,通过开展道德讲坛等活动,积极挖掘和宣传发生在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坚持制度约束、警钟长鸣,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零违纪”目标责任书,走访调查等形式,筑牢干警拒腐防变、廉洁从检的思想防线。

  狠抓效能文化建设。改文风、转作风,重新修订完善了《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手册》,做到以制度管人理事。坚持厉行节约,从节约一滴水、一张纸、一度电做起,抓细节、常督促。全面推行电子化办公办案,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重视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共有10余篇信息被高检院和省院信息刊物采用,有6篇调研文章被《安徽检察》等国家级权威刊物采用。

  推动人文文化建设。以院史陈列室、荣誉室等为载体,加强对干警的院史院规教育,不断增强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归属感和使命感。继续做好《沚津检苑》报的编印工作,为干警开展文学创作、进行法制宣传提供平台。组织成立书法、摄影、音乐、体育等兴趣活动小组,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提升干警的审美情趣和精神境界。

  五、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科学发展

  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始终把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作为推动我院基层院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与源泉,围绕高检院和省院有关基层院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纲要,结合我院基层院建设现状,通过全院大讨论,提炼出“崇法崇德、严谨严格、奋斗奋进、创新创优”新的发展理念,制定出《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规划》,为我院今后的发展尊定了良好的基础。

  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推出检察官约谈制度,根据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警示性约谈”、“预防性约谈”、“剖析性约谈”、“调查性约谈”等方式,积极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我县留守儿童较多的现状,选择留守儿童较多的两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随堂讲课”活动,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商定好教学内容,定期到学校开展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法制教育讲座。

  大胆探索机制改革。在全市率先成立案件管理中心,通过引进案件管理监督网络平台,融合检察业务部门事务性职能,实现了案件网络受理、法律文书自动开具、流程督查自动预警、检察业务统计数据自动生成的“一站式”平台。推出“兼职公诉人”和“兼职侦查员”制度,让非公诉部门和非自侦部门的干警参与办案,一方面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一方面通过培养复合型人才,解决检察官断层问题。开展了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二期试点工作。此项工作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芜湖市公安局共同开展。2012年12月7日,由英国议会监狱监察委员会主席奈杰尔等中外专家和高检院等上级院领导组成的调研组来我县专程调研了此项工作,得到了一致好评。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及时向县委报告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事项,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争取县政府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就监所检察工作进行了专题报告。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络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积极做好各类检察信息、备案材料的报送工作。以检务公开等形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的2012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我院获得各类集体和个人荣誉28项,相继被评为第四届安徽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芜湖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院推荐申报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与厚爱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芜湖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干警的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创新争优、跨越发展的制约瓶颈有待进一步突破等。面对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争取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安排

   201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全力推进平安芜湖县、法治芜湖县建设。

   着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涉农检察工作,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抓住公共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环节,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经济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等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

  着力推进平安芜湖县、法治芜湖县建设。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在执法办案中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着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推出新的预防职务犯罪刊物。

  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全面规范和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的监督。以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实施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切实转变“重刑轻民”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规范执法促进公正执法。全面加强执法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推进专业化建设,着力推进职业化建设。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牢固树立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没有不受监督的个人的观念,坚持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务实进取,真抓实干,争取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