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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7-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对芜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三)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检举;

  (四)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犯罪进行侦查;

  (五)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出公诉,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施行监督;

  (六)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七)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八)对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决,依法提起抗诉;

  (九)组织开展检察技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察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十)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对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十一)协助县委、县直机关党委抓好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二)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和检察员;

  (十三)组织县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管理县检察院的装备、财务工作;

  (十五)负责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院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芜湖县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检察机关全面运行检察改革新机制、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的攻坚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服务大局、强化履职、深化改革、注重实效十六字工作方针,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芜宣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严厉打击扰乱项目建设、破坏投资环境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的贪污贿赂犯罪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侵权犯罪。与参建单位联建联动,围绕项目建设招标程序、设备及大宗材料采购、工程质量监督、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综合运用行贿档案查询、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开展专项预防、系统预防,依法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围绕县委四区建设目标,依法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着力防范金融风险,保障经济安全。依法惩治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领域刑事犯罪,严肃查处危害实体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努力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认真落实高检院加强产权保护的意见,牢固树立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继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持续打造民生检察,更好地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全县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愿景,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切实保平安、护稳定、促和谐。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积极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前,涉检信访案件清仓见底。认真落实全县七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注重强化对发案态势、热点敏感案件的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为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应对建议,切实在把握大势、服务大局中彰显司法担当。

  (二)强化履职,深入推进平安芜湖县、法治芜湖县建设

  突出办案主体地位。坚决拥护并积极应对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深刻影响,继续保持惩腐肃贪的工作不断。认真抓好清线索、消积案工作,围绕医疗、环保、工程建设、非公经济等重点领域,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守责任担当。全面加强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密切与公安、法院等机关协作配合,切实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突出检察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以加强抗诉工作为中心,坚持监督纠正个案与纠正普遍性问题相结合,着力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重点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大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力度,积极探索行政违法监督,促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多元化开展。突出司法对权利的救济保障和人文关怀,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主动开展司法救助,着力打造温暖控申品牌,全力争创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突出专项活动和试点工作。积极参与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和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支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着力维护社会安定。稳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常态化推动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全面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整体效能。继续抓好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加强对校园欺凌的整治打击力度,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三)深化改革,着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坚持依法、合理放权和加强领导相统一,积极落实以员额内检察官为核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细化员额内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各类人员职务序列确定工作,拓宽检察辅助人员职业空间,畅通司法行政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认真贯彻《安徽省检察机关关于员额内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试行)》,切实落实领导干部有效办案机制。着力抓好执法业绩考核,加强对入额检察官的动态管理和监督,科学调配办案力量,推动建立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新的办案组织模式。

  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完善权力清单为重点,合理界定对检察官授权范围,进一步突出检察官的司法办案主体地位,促进办案数量、质量、效果、规范的有机统一,真正让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地生根。完善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积极谋划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质效,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落实职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检察官绩效考评和履职评价机制,以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和全面实行执法档案为抓手,全面衡量和科学评价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和履职成效。做好员额内检察官工资套改的核算,积极争取支持,推动改革后的薪酬待遇和绩效奖金分配等配套制度早日落实,不断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激发公正司法的内在动力。

  (四)注重实效,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提升规范司法水平。制定各业务条线《执法办案指导手册暨案件质量评查参考标准》,着力提升司法行为标准化、办案流程规范化。强化制度和纪律执行情况的检务督察,让制度和纪律发力生威,全面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健全人大联络工作机制,专题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开展视察调研、履职评议,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以深化检务公开倒逼司法规范。

  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始终坚持党建统领队建,大力弘扬、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突出抓好意识形态这个关键,着力强化教育培训和正面引导,确保检察队伍思想过硬、忠诚可靠,切实做到五个纯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持续强化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密对干警八小时外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检更加严紧硬,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全面深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以《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指引,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素能考评等活动,积极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培训模式,全力提升检察队伍办案能力和水平。

  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坚持科技强检,保障先行,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支撑,加快现代新型检察院建设。加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信息平台的深度应用,突出检务通、检察新媒体与检察工作的有机融合,着力提升互联网+检察工作能力。落实基层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挖掘内在潜力,着力凝聚发展的正能量,全力争创全国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示范院。

   

  第二部分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02.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1102.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18.82万元,占83.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2万元,占5.27%;医疗卫生支出27.13万元,占2.46%;住房保障支出98.53万元,占8.94%。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918.82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43.68万元,增长36.09%,增长的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部分项目支出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58.12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4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关系划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等。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预算27.1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12元,增长0.85%,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预算98.5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1.74万元,增长13.53%,主要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9.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9.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3.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09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芜湖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收支总预算1102.6万元,收入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收入预算11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2.6万元,占100%

  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支出预算11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38万元,占62.5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13.22万元,占37.48%,主要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5.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7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无价值2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6.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7.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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