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下午,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锡虎带领控申科干警冒雨前往汤某某家中,主动上门向其发放了8000元司法救助金,在缓解救助申请人经济压力的同时,彰显了检察为民的真情。汤某某激动地拉着检察人员的手说,“你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司法救助,十分感谢你们”。
2017年6月9日,汤某某的老伴薛某驾驶的电动车与犯罪嫌疑人胡某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薛某受伤经治疗无效死亡。该案移送我院审查批捕时,控申部门干警通过与侦监、公诉部门的司法救助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了犯罪嫌疑人胡某交通肇事案中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赔偿情况。据了解,在失去作为经济支柱的丈夫后,已届花甲之年的汤某除享受低保外已无其他经济来源,且薛某受伤后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花费巨大,欠下巨额债务。犯罪嫌疑人胡某所驾电动车没有办理保险,其本人也是打工度日,后续交通事故赔偿难以到位。得知情况后,控申部门坚持公正救助、及时救助的原则,在告知被害人近亲属后,依申请启动了救助程序。